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353国道等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4年1月4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2月3日正式启用。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线、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