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利用科学手段和技术设备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辖区内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公告如下: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进入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行等违法行为抓拍监控设备设置点: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