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主城区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东环区间测速等违法行为。
一、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34处)
1、原东环区间测速(北向南)由起点东兴街至终点红旗楼南街更改为东环区间测速(北向南)起点东兴街至终点东环王家寨桥北48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