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巩固优化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提升行动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交通法律法规,邓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对电子警察系统优化升级,启用对部分路段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功能。
设备启用后,公示期为1月20日至1月26日,公示期间对抓拍到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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